教會信仰使命
1. 上帝只有一位,就是創造和掌管萬物,以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三個位格自存永存的獨一真神。
2. 神子耶穌基督因聖靈降孕藉童貞女馬利亞降生,為了代贖人類的罪,祂死在十字架上、被埋葬、第三天從死裡復活、四十日後升天,祂將回來審判世人,在地上建立祂的國度。
3. 凡信耶穌基督的人可得救恩,悔改相信的人接受永生的賞賜。
4. 無形的教會是由一切信耶穌基督的人所構成,地方教會是信徒為崇拜、團契和傳福音而聯成的個體。
5. 全部聖經初由神授時完全無誤,原文經句,由神默示;是神對人類救恩旨意的完全啟示,是神所頒受的,也是唯一的、基督徒信行規律。
有使命的教會
主旨:裝備基督徒實踐主耶穌基督的大使命。
「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,並要在耶路撒冷,猶太全地,和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証。」使 1:8。
﹝一﹞培育 (耶路撒冷)
透過崇拜,小組,門訓,禱告,裝備信徒藉不同媒介去接觸教會門外未得之民。
﹝二﹞植堂 (猶太全地)
在灣區附近發展中英文植堂事工,並支持宣道華聯會在其他各州之植堂工作。
﹝三﹞宣教 (撒瑪利亞)
藉短宣隊,向海內外各地華人傳福音及植堂,如:國內:新移民,藍領基層;國外:中國大陸,台灣,印支,中南美等地。
﹝四﹞差傳 (直到地極)
支持,差派教會信徒作宣教士,支持宣道總會之大使命基金事工,組織短宣,醫療宣教隊,向非華人人仕傳福音,藉禱告支持以上各種宣教事工,藉其他基督教宣教機構。